福建省莆田第二中學2019年秋季收費校長公告 根據《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閩價[2004]費149號)和《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閩價費[2012]299號)規定,2019年秋季,我校對各年級學生收取學費、寄宿生住宿費、代辦費。 代辦費嚴格限定為課本費、簿籍費兩項。學校遵循“按時發生、據實收取、不得盈利、及時結算、多退少補”的原則,單獨立帳,分項核算,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向學生及家長公布,在每一學期結束前予以結清。 初中為農村義務教育,按規定免收學費和代辦費。 本學期各年級收費項目和標準經校務擴大會議研究,現公告如下: 莆田第二中學(2019-2020學年度)上學期收費標準
2、所有通學生(不在學校住宿)免交住宿費,初中各年級為就近入學,不安排住宿。 3、學生繳費方式:①莆田工商行各儲蓄所。戶名:莆田第二中學 帳號:1405010229022063231(回單必須上繳班主任)。②也可通過微信掃學校指定的電子二維碼繳費,繳費成功電子回單必須截圖發給班主任。 4、監督電話:12315 ※友情提示: 除了以上兩種繳費方式外,其他繳費方式因學校財務無法認證,一律視為未繳費。此事宜由學生家長自行承擔,與學校無關,學生需再次按上述兩種繳費方式之一繳費。 校長:曾加華 2019年8月2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