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閩價[2004]費149號)和《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閩價費[2012]299號)規定,2018年春季,我校對各年級學生收取學費、寄宿生住宿費、代辦費。 代辦費嚴格限定為課本費、簿籍費兩項。學校遵循“按時發生、據實收取、不得盈利、及時結算、多退少補”的原則,單獨立帳,分項核算,在學期末及時結算并向學生及家長公布,在每一學期結束前予以結清。 初中為農村義務教育,按規定免收學費和代辦費。 本學期各年級收費項目和標準經2018年1月26日校行政會議研究,現公告如下: 1、學費:900元 2、寄宿費:175元(含安裝空調的宿舍加收住宿費25元/生.學期) 3、課本費:高一年段:127.3元,高二年段:文科69元、理科66元,高三年段:0元 4、簿籍費:20元 附:莆田第二中學2017-2018學年度下學期收費標準
注:1、所有通學生(不在學校住宿)免交住宿費。 2、學生繳費為莆田工商行各儲蓄所。戶名:莆田第二中學 帳號:1405010229022063231 3、莆田市物價局監督電話:12358 0594-2792141 校長:曾加華 2018年1月29日 |